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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活国有闲置资产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2-02-07 14:44 信息来源:常德市民革 【字体:

   近年来,我市部分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出现了不少房屋、场地闲置现象,比如华都、八百里、顶冠天逸等大酒店整体长期闲置,城壕湾、老西门、白鹤小镇、大小河街等商业地产较大部分闲置,造成严重浪费和贬值,甚至存在着较大的消防、安全等隐患,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管理和健康发展。以老西门为例,该项目占地约130亩、建筑面积达22万平方米,已建成5年,但目前空置率在50%左右,第3期商铺基本空置。另一方面,许多中小型商家、社会组织等新型单位存在购买或租赁营业、办公用房的实际需求,但是各种原因,导致社会组织、民营企业或者思而不得、或者望而却步,未能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对此,建议:
    一、从政策上入手,破解闲置资产盘活工作的政策瓶颈
    1.对市本级制定的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限制或者不利于盘活国有资产的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打开盘活国有资产的政策口子。
    2.对市本级无权调整的不利于盘活国有资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向上级有权机关、部门提出修改建议。为此,必须明确主管部门负责并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厘清法律法规政策界限、摸准资产存量、精算财务成本、拟定修改内容、提出具体建议。
    3.在现有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框架内,推动建立、健全和完善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制度。从国有资产的建设、购置、验收、登记、使用、调拨、出售、出租、出借、报损等各个环节全面整章建制。要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增加对国有资产管理主体造成资产闲置的监管责任并加大追责处罚力度。
    二、从管理上入手,推动闲置资产盘活提高利用效率
    1.全面掌握闲置资产现状。一方面要清产核资。市本级及各区、县(市)国资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闲置资产进行地毯式排查,精准掌握闲置国有资产数据。另一方面要设立台账。各级国资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全面登记并跟踪掌握闲置国有资产现状。
    2.避免新增闲置国有资产。凡新建、购置增加或更新大宗国有资产,必须严格由市财政部门、国资部门按照各自的管理权限和程序前置审批,打破条块、部门间的管理界限。
    3.严格管理大宗国有资产。大宗闲置或者更新资产由市财政部门、国资部门协助完成实行统一收缴、统一调剂、统一报废,打破条块、部门间利益界限。
    4.多方盘活闲置国有资产。一是通过出售变现,盘活闲置资产。市本级和各区、县(市)应当鼓励所辖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加大闲置资产处理力度,相关部门应简化资产处置的审批程序,资产处置过程必须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事实上,社会团体、民营企业、社会组织购置经营、办公用房并不鲜见,对于符合变现条件的国有房产,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出售,对未出售房产可依法抵偿工程款。二是通过调剂搭配,盘活闲置资产。市本级及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应当督促国资管理等部门,对辖区内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闲置资产进行调剂搭配,提升闲置资产的使用效率。三是通过资产租赁,盘活闲置资产。对不宜或不能出售、调剂使用的闲置资产,应当公开拍卖承租权。一是要放开做活租赁形式。既可分块出租,也能整体出租,满足不同承租人的需求,提升招租成功率。二是要建立政府资产招租平台(包括网上平台),利用“互联网+”手段,适应新的形势。四是通过内引外投,盘活闲置资产。在新建项目和招商引资过程中注意利用闲置国有资产。可以利用现有闲置资产进行定向投资、分散投资包括合股经营,即降低了投资风险又能取得投资收益。五是通过解决权证,盘活闲置资产。目前,部分闲置国有资产系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而无法处置。对此,有关部门应愤青原因、因事施策、一案一策,分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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