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 动态调整机制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王怀军】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对国家和民族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不可否认的历史性作用。随着国内人口形势和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从全面两孩生育政策的实施开始,以控制人口数量为目标的人口政策正在离我们渐行渐远。不过,那些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实施计划生育的夫妇,为国家发展赢得人口红利所作出的贡献,却越来越清楚地显现出来。如果不是四十多年的计划生育,脱贫攻坚的任务肯定比现在要重得多,改善民生的压力肯定比现在要大得多,社会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肯定比现在要低得多。
从2004年起,国家先后推出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城镇独生子女奖励制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等,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近些年来,党中央举全党全国之力打脱贫攻坚战,出台一系列扶贫政策措施,对打赢脱贫攻坚战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全面小康不能让一个人掉队,这是党中央的英明决策,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不过,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脱贫攻坚战中对当年响应党和政府号召实行计划生育的行为,感到得不偿失了。有的计划生育夫妇算了一笔帐:
湖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的标准是夫妇每人每年是960元,一个家庭一对夫妇,一年奖励1920元。
农村扶贫政策包括异地搬迁、医保报销优惠、读书收费优惠、扶贫贷款优惠等等,并且是按人头计算。仅异地搬迁一项,国家对贫困户的扶助标准是:每人建25平方米,集中安置的建房成本(包括三通一平费用)一般是每平方米2000元左右,一个四口之家可获得国家资助20万元左右,一个五口之家可获得国家资助25万元左右。
现实的情况是,扶贫对象中,超生户不少;计划生育家庭中,扶贫对象不多。这就是说,超生户仅住新房的经济获益就相当于计生户10年至13年左右获得的奖励扶助金,这还不包括其他一系列扶贫优惠政策的红利。
看到此情此景,一些农村计划生育夫妇后悔地讲:现在既没有达到贫困户标准,又离贫困户标准不远,当年超生一两个孩子,现在当个贫困户,能住上新房子,享受好多优惠政策,干部还三天两头到家里来看一看,问一问,帮一帮,真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呀!
2020年是全面小康决胜年,也是扶贫攻坚决战年。随着所有贫困村脱帽出列,扶贫优惠政策将由漫灌式逐步转向滴灌式,各级政府筹集扶贫资金的压力也将逐步减轻。因此,本代表建议中央政府抓住“十三五”今年收官司、“十四五”明年开局的时间节点,研究制定全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不要有失落感、后悔心。
为此,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1.公平确定调整对象。许多省份已经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制度实现了城乡奖励制度相对接、目标人群全覆盖,城乡实行计划生育的居民都是一个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能只针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还应当包括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城镇居民,保证调整机制的社会公平。
2.适时提高奖励标准。现在各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标准,基本上都是五年前确定的,一般没有变过,它的比较效益无疑已经随着物价指数上涨打折了。建议从2021年开始,每五年一个周期,根据全国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标准实行同幅度提标。同时,取消奖励作用甚微的独生子女保健费项目,将其并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后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制度。
3.重点倾斜特殊家庭。在计划生育家庭中,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和手术并发发症患者家庭属特殊家庭,是奖励扶助对象的重中之重,而且没有任何可比性,也没有人愿意进入这个行列。因此,对这个群体的奖励标准,特别是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更应厚爱一层,应将失独家庭夫妇的奖励扶助标准逐步增加到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配套组合其他社会保障。
4.适当补助先进地区。湖南省常德市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曾经是国家最早命名的三个全国计划生育红旗地区之一,计划生育家庭多,在全省的占比大(截至2019年底,常德市农村奖励对象19.71万人,计生特扶对象1.45万人,城镇奖励对象16.75万人,分别占全省对象总人数的27.38%、18.14%和10.53%),地方财政难以承受。常德的计划生育对全国、全省是作出了重大贡献的,国家和省里应当在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时给予适当财政补助,不要让计划生育抓得好的地区感到吃亏,甚至让计划生育先进地区的计划生育家庭吃亏。